就业指导

关于开展2022届本科毕业生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》鉴定工作的通知

时间:2021-09-1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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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切实做好2022届本科毕业生就业推荐工作,向用人单位真实、有效推荐毕业生,现面向2022届本科毕业生开展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》鉴定工作:

一、工作要求

1.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》是毕业生提供给用人单位的主要推荐材料,是毕业生用来证明身份及基本情况的有效凭证,也是用人单位了解毕业生基本信息的重要途径。因此,推荐表填写务必认真、如实、清晰、美观。

2.毕业生本人要如实填写推荐表,如有虚假信息,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
二、使用方法

推荐表原件只有一份,毕业生在未确定意向之前,应向用人单位提供复印件。确定就业意向后,方可将就业推荐表原件交给用人单位。

三、填写方法

本次就业推荐表采取线上填写的方式,请参照下方链接进行操作:

http://sdnu.sdbys.com/news/view/aid/96095/tag/qzjq

注意:毕业生本人进行线上编辑时,请严格根据页面提示填写内容,标*的为必填项,如果没有此项内容,请填写“无”。由于推荐表有篇幅限制(本科生限定为A4页面单页),请根据篇幅斟酌填写,提交送审前请预览打印,以免造成推荐表无法正常打印;

四、审核要求

各学院须严格审核毕业生所填内容,确保准确无误,并在“在校期间社会实践情况”与“在校期间获奖情况”两个栏目的分界线右侧加盖“学院党委公章”。学院审核后,于10月11日—14日送到招生就业处审核(长清湖校区:英华楼401,千佛山校区:文化楼二层南头办公室)。

五、其他事宜

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编号具有唯一性,原件丢失后,我处不予补办。毕业生离校后,因学生情况发生变化,学校不再出具推荐材料。